旗籍
旗人的旗属、籍贯。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清太祖努尔哈赤建成八旗,即以行军旗色定其官兵籍属。某一旗人的籍贯,称某某旗分、某甲喇、某佐领。入关以后,旗人户籍皆在京师,故都视京师为“乡土”、驻防为“出差之所”。外省旗人进京,常例自称为“回旗”或“归旗”,如同民人返回故土。清代百姓分旗籍、民籍两类。汉军旗人※出旗为民,则予削除旗籍而入民籍。
旗人的旗属、籍贯。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清太祖努尔哈赤建成八旗,即以行军旗色定其官兵籍属。某一旗人的籍贯,称某某旗分、某甲喇、某佐领。入关以后,旗人户籍皆在京师,故都视京师为“乡土”、驻防为“出差之所”。外省旗人进京,常例自称为“回旗”或“归旗”,如同民人返回故土。清代百姓分旗籍、民籍两类。汉军旗人※出旗为民,则予削除旗籍而入民籍。
见“和硕特北右翼旗”(1452页)。
即“宝堂寺”(1523页)。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
即“蛮书”(2272页)。
见“刘禹锡集”(867页)。
旧时云南德宏户腊撒(户撒、腊撒的统称)地区阿昌族嫁女时索取的身价钱。解放前阿昌族青年男女有恋爱自由,但结婚不能自我作主,乃由父母包办,盛行买卖婚姻。当男方家向姑娘家求婚时,姑娘家常依据对方的经济情况尽
见“回鹘式蒙古文”(785页)。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官设“著帐节度使”和“著帐殿中”。下置“承应小底局”,有笔砚、寝殿、佛殿、司藏、司马、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小底,负责各类杂役之事,统领著帐户为皇室服役
?—1226金大臣。字和之。代州繁峙(今山西繁峙县)人。尚书右丞胥持国子。大定二十八年(1188),擢进士第,历任大理丞、尚书省著作郎、右司郎中、工部侍郎。泰和六年(1206),奏建急递铺转送文檄之制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湟地区。东汉时向内郡迁徙,分布于关中、陕北等地。晋、十六国时期,有一批以“弥姐”为姓氏者活动于西北地区,如弥姐高地、弥姐婆触等。隋代《邑主雷惠祖合邑子弥姐显明等造像记》和《邑主弥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