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长官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郡名。西秦置。故治在今青海东南境。据《一统志》载:“洮水出漒台山,兼漒川之名,其地亦谓之洮漒。其西接黄沙,亦谓之沙漒、”。沙漒在洮漒之西,二者均兼漒川之名。本吐谷浑地,一度被西秦侵占,后吐谷浑复夺回其
契丹传说中的远古国主。见载于《契丹国志》。云其养羊20口,日食19,留其1,次日复有20, 日日如是。
唐时为东北四族归附所设之四都督府。两番指※契丹和※奚,黑水指※黑水靺鞨。奚置※饶乐府,契丹置※松漠府,渤海置忽汗州府,黑水靺鞨置黑水府。
即“爱马克”(1897页)。
汉武陵郡境内五条溪流总称,由今湖南沅江支流组成。五溪所指,各家不一。据《水经·沅水》载:“五溪谓雄溪、溪、力溪、无溪、酉溪”;《汉纪》引《水经》则记为:雄、ᖡ
见“马黑麻·柯尔克孜”(186页)。
书名。清代记载八旗制度的志书。前后两次纂修。雍正五年(1727)鄂尔泰(1677—1745,满洲镶蓝旗人)等奉敕撰,乾隆四年(1739)成书,题为《八旗通志》初集。253卷。分为八志:旗分、土田、营建
战国初魏文侯的大臣。亦作翟黄。出身于翟族。作为文侯的谋臣,克尽职守,善于发现人才,曾多次向文侯举荐贤才。以名将吴起为西河守,使秦兵不敢东向;以西门豹为邺令,开西门豹渠,引漳河水灌溉邺田,使魏国大治;文
书名。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之最早汉译本名。清同治元年(1862)由云南回民起义领袖杜文秀主持刊刻行世。是中国最早的《古兰经》刻本。光绪二十一年(1895)伊斯兰教经学家※田家培手书刊印之《古兰经》3
书名。简称《西域同文志》。乾隆二十八年(1763)傅恒等奉敕撰。全书24卷。分天山北路地名、天山南路地名、天山南北路山名、天山北路水名、天山南路水名、天山北路准噶尔部人名、天山南路回部人名、青海属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