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野
见“扎也”(190页)。
见“扎也”(190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于光绪十八年(1892)暂署噶伦。二十九年(1903)革职,三十四年(1908),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宣统元年(1909),
西藏地方政府设在拉萨北扎什地方的造币厂。宣统元年(1909),设置。铸有称“桑冈郭田”、“雪阿”、“格桑章噶”的银币和称作“噶启介”、“噶阿”“噶启松”的铜币。次年被驻藏大臣查封。同时另铸造称为“宣统
蒙古国公主。又译帖木仑。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妹。宋乾道六年(1170),父也速该卒后,家境衰落,屡遭磨难,阖家数为泰赤乌部、蔑儿乞部逼迫。及长,嫁亦乞列思部人孛秃。元朝追封为昌国大长公主。
1648—1721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转世活佛之一。又作嘉木祥协比多吉、旧译“笑金刚”。拉卜楞寺嘉木样一世活佛。藏族。甘南藏区桑雄山下甘加之查顶人。父名贝许贝朋杰。5岁在北京谒见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
土默特等蒙古族地区女子的头饰。因自满族传入,故名。清代至民国初,蒙古族女子长到15岁时,开始改变发式,用簪别住头发使成髻。簪一般用骨或金属、玉、石制作。戴簪以示成年,可以婚嫁。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又作俄罗春、俄乐春、俄伦春、俄尔吞、鄂尔吞、鄂鲁春,俗称“栖林(麒麟)”。清代还据其使用马匹与否,有使马部、使鹿部,摩凌阿(满语,“骑马的”之意)鄂伦春、雅发罕(“步行的”之意)鄂伦
十六国时期鲜卑拓跋氏所建政权。简称“代”。三国魏时,鲜卑拓跋部在首领※拓跋力微率领下从漠北南迁,居于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一带。至其子※拓跋禄官时,划分为三部,尚处于部落大联盟时期,传至其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僧官名。明清时在藏族地区府一级封授管理僧众、土民的当地僧人首领为僧纲,颁给印信、敕命,秩从九品,准世袭。以例进贡。清代有垂巴寺僧纲、著洛寺僧纲等,隶僧录司。
西夏国家法典名。夏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北王兼中书令嵬名氏主持修纂,参予修纂者共23人。全文20卷,分列门、条,共1460条。内容参照唐、宋律书,又反映西夏民族特点。1909年发现于中国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