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巴丹增
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八年(1882),任孜仲,主持丹萨替寺修缮工程。十四年(1888)隆吐山战役,与彭康赛率万余乍丫兵,从拉萨起程赴援。二十三年(1897),任堪穷,筹备十三世达赖喇嘛巡访三大寺院事宜。次年,陪十三世达赖赴甘丹寺。二十九年(1903),任代理噶伦,后任藏军总司令。英军侵藏,在江孜与劳赫鹏谈判,后又参与议订《拉萨条约》,被革职。
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八年(1882),任孜仲,主持丹萨替寺修缮工程。十四年(1888)隆吐山战役,与彭康赛率万余乍丫兵,从拉萨起程赴援。二十三年(1897),任堪穷,筹备十三世达赖喇嘛巡访三大寺院事宜。次年,陪十三世达赖赴甘丹寺。二十九年(1903),任代理噶伦,后任藏军总司令。英军侵藏,在江孜与劳赫鹏谈判,后又参与议订《拉萨条约》,被革职。
?—1295元朝将领。一作昂吉。本西夏甘州(今甘肃张掖)人,姓野蒲氏。随父野蒲甘卜降蒙古。父死,袭领其父军从征诸国有功。至元六年(1269)授本军千户,佩金符,从征淮南,率河西军加固信阳(今河南信阳南
元末明初第一代土族辛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辛庄奴功升百户,始以辛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等地。
见“益实左卫”(1945页)。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1636—1661清宗室。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和硕豫亲王多铎之子。崇德七年(1642),封多罗郡王。顺治六年(1649)父卒,袭亲王爵。八年,封信亲王。九年,因睿亲王多尔衮获罪,受牵连降郡王,寻
见“木速蛮”(257页)。
契丹部族名。※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该部与※六院部原为一部,曰※迭剌部,由益古及其弟撒里本统领,辖六营,是部落联盟中最强大的一部。后梁开平元年(907),※耶律阿保机即以迭剌部夷离堇(军事首领)称帝。契
见“萧绰”(1990页)。
东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凉州诸郡羌起义。次年,先零羌滇零在北地郡自称天子,招武都参狼等羌东攻赵魏,南入益州,阴平(治今甘肃文县)、武都(治今甘肃西和县南)羌起兵响应,攻入汉中,杀太守董炳等。四年(
1850—1922清末学者。浙江嘉兴人,字子培,号乙庵,晚号寐叟。光绪进士。历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兼总理衙门章京。二十一年(1895)参与组织强学会。八国联军入侵后,赞同“东南自保”,奔走于江南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