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回部告成太学碑文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立于北京国子监。清高宗弘历撰文,以满、汉文镌刻。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引言,后半部为四言韵文。记述大小和卓木引兵叛乱及清军出师击敌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重要史料。碑现存北京国子监。
碑铭。乾隆二十四年(1759)立于北京国子监。清高宗弘历撰文,以满、汉文镌刻。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引言,后半部为四言韵文。记述大小和卓木引兵叛乱及清军出师击敌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之乱重要史料。碑现存北京国子监。
1800—?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太和子。嘉庆七年(1802),父卒,嗣职,时年2岁,清廷命其叔刀太康为代行宣慰使职务。八年至十三年(1803—180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德宁县(今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北)。蒙古国建立前,汪古部世居该地。元代汪古部贵族赵王于黑水(今艾不盖河)北岸修建以王府为中心的新城(俗称赵王城),定名静安县,为静安路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因地而异,有蒙古尔、蒙古尔孔(蒙古人)、察罕(汗)蒙古尔(白蒙古)、土昆、土古、树阿罗(一译勺哇绕)、卡日朗、土谷家、蒙古勒等。他称有达尔达、白鞑番、尕尕、霍尔(伙儿、呼尔)、嘉
?—1233东夏国创始人。别名秃珠大石。女真族。蒲鲜氏。原为金尚厩司使。泰和六年(1206),以副都统从攻南宋,败宋军于溱水,断真阳路,以功晋爵一级。贞祐元年(1213),宣宗即位,擢咸平招讨使。次年
古水名。即今绥芬河。金称苏滨水,明曰恤品河。皆同音异译。绥芬河有南北二源,南源称大绥芬河,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北源名小绥芬河,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
1902—1958阿拉善旗广宗寺(南寺)第六世葛根(格根)。蒙古族。光绪二十八年(1902)二月七日,出生于贫苦牧民家庭。三十一年(1905),被确认为第五世巴伦葛根转世呼毕勒罕。三十三年(1907)
见“阔连海子”(2275页)。
裕固族语称“萨达尔格”。已婚妇女系于发辫、戴在胸前的一种饰物。每副长约1米,宽1厘米,重3000—3500克,由3片组成,前面两片较宽,背后一片稍窄。每片用长方型硬板布牌制成,上有饰物,俗称银牌。每片
见“锄勃德”(2234页)。
见“开圣丹宝”(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