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特哈总管衙门
清官署名。见“布特哈”(467页)。
清官署名。见“布特哈”(467页)。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西南部,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锦州市。辖域东西530里,南北180里。东至奉天府辽阳州,西抵山海关,南临渤海,北接义州边界。禹贡属冀州。周属幽州。秦、汉为辽东、辽西二郡。后
傣语,意为“本地人”或“建寨最早的人”。解放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农奴中一个等级,约占傣族总农户的55%。原为傣族古老农村公社成员,后农村公社在封建化过程中遭到破坏,土地所有权被领主篡夺,
土族语音译,意为“从妻居”,即服役婚。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少则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迄时间可分
晋代卢水胡首领。贰县人。孝武帝太元十二年(387)正月,与休屠胡(屠各胡)董成、张龙世、新平羌雷恶地等起兵,归附前秦大司马、鲁王苻纂,拥众10余万。建彭沛谷堡于贰县。七月,为后秦姚苌所败,失堡,走杏城
土司名。元属普定路,隶云南。明初属普定府,后改为安顺州,隶四川。洪武十九年(1386),置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六枝县北。仡佬族多居于此。明洪武十五年(1382),仡佬族聚众1万5千余人攻普定。二十六年
契丹官职名称。即枢密使兼平章事(宰相),为朝廷最高官吏,皇帝最高辅臣。枢密使兼宰相制度始于五代后晋,契丹袭用。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曾三次出使契丹的余靖,在《武溪集·契丹官仪》中称:“契
?—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硕垒汗第十子。初号额尔德尼台吉。随母察罕达喇哈屯驻克鲁伦河布色谔埒客。康熙二十七年(1688),与兄车布登、阿南达率属
?—528亦作吐斤洛周。北魏末上谷地区起义首领。柔玄镇(今内蒙古兴和西北)民。敕勒人,或谓原为独孤浑氏。六镇起义失败后,与其他兵民被安置于河北就食,饥寒交迫,流离失所,遂于孝昌元年(525)八月,聚众
?—1622清初将领。满洲人,原隶镶红旗,改隶镶黄旗。钮祜禄氏。世居苏居苏浒河之安图地方。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后归附,以军功授奋御世职。累官梅勒章京,位十六章京之列。明万历三十六年(1608),从征乌喇部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