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米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经村民公推并经领主批准可担任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学本(相当内地村长)。90%以上缺乏铁质农具,畜力不足,生活贫困,需要靠帮工和搞副业生产接济生活。一旦丧失差地即下降为※如米。民主改革后废除。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经村民公推并经领主批准可担任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学本(相当内地村长)。90%以上缺乏铁质农具,畜力不足,生活贫困,需要靠帮工和搞副业生产接济生活。一旦丧失差地即下降为※如米。民主改革后废除。
藏语音译,意为“流浪不定的人”,又称“打雪猪的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由※差巴(支差的人)和※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分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流浪的“阁帕尼屏”亦称之。无家产,无固定
西域古国名。王治天山东部乾当国(今新疆阜康县山谷地带)。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227,口1300余,兵420余。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译长各1人。宣帝神爵三年(前5
见“以哈阿哈卫”(399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博识克图济农孙,辅国公阿喇布坦扎木素受封为札萨克,掌旗务。下分5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鲁察布拉
见“萧斡”(1991页)。
?—1634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世居叶赫。天命九年(1624),为牛录额真。十年,擢甲喇额真,授游击世职。天聪三年(1629),从皇太极征明,至永定门南2里许屯兵,斩明总兵满桂、孙祖
见“尉元”(2130页)。
土族民间供奉的神物。又称“五台护法”。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为一支长约4尺的箭,上有一绺绺红绿布条、布带,箭的颈中挂一串铜铃和铜板,作为神物供奉在庙里或家中。相传源自历史上吐谷浑王阿柴(才)
官署名。理藩院前身。后金、清廷用以管理、控驭漠南游牧蒙古(内蒙古)各部而设。当成立于天聪六年(1632,一说崇德元年,1636)。承政,初为阿什达尔汉、达雅齐塔布囊;其参政,初为尼堪(纳喇氏)、扈什布
书名。清黄宅中修,邹汉勋总纂,傅汝怀分纂。60卷。成书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内容包括宸章、诏谕、赐祭文、礼仪、六礼、规条、疆土、舆图、沿革表、疆域、里居、土田、风俗、形势、山川、关路、冢墓、城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