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萧裕”(1991页)。
见“丙兔”(493页)。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见“宫”(1749页)。
书名。广西地方志及民族志。2卷。明魏浚(字禹卿,号苍水,福建松溪人,汉族)撰。据采访与史书、方志写成。万历四十年(1612)成书。内容主要记述山川、名胜、风土、人情及少数民族情况。其中卷上写山川、特产
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越质”初为部落之号,后以为氏。原居于平襄(治所在今甘肃通渭县西南)。晋太元十三年(388),越质叱黎为西秦乞伏国仁破于平襄,其子越质诘归、弟之子复半及部落5千余人被俘。降西
见“耶律休哥”(1310页)。 ②见“舍利”(1467页)。
参见“扜弥”(750页)。
又称北面官。契丹王朝对执掌境内契丹及其它游牧民族事务官吏的称呼。契丹建国后,辽太祖晚年征服渤海,太宗时又获燕云十六州,境内民族成份复杂,据《辽史·营卫志》称:“长城以南,多雨多暑,其人耕稼以食,桑麻以
见“奇首”(13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