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行本纪功碑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于唐贞观十四年(640)。述该年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和副总官姜行本率军攻伊吾,西征高昌。此次战役“抛石机”发挥巨大作用,该机即由姜行本在松树塘建造。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于唐贞观十四年(640)。述该年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侯君集和副总官姜行本率军攻伊吾,西征高昌。此次战役“抛石机”发挥巨大作用,该机即由姜行本在松树塘建造。
我国许多民族信奉的神之一。今内蒙古阿荣旗地区鄂温克人旧时也供祭。偶像为一大二小的3个女人,悬挂在※“仙人柱”内,位在※敖教勒神(祖先神)之下,其他神之上。小孩得麻疹时祭祀,祈祷其保佑平安。
书名,亦称《金国节要》,宋张汇撰,凡3卷。张汇自金降宋,记金朝见闻。起宣和末,止于绍兴十年,共16年事。此书已佚。《三朝北盟会编》中有大段引文多处,从中可窥见此书内容之一斑。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简称“巴巴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札萨克一等台吉※祃木特长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父被留居北京,应召至京与聚处,授四等台吉。四十四年(1779),父死,受命降袭二
即“乙弗”(2页)。
古县、镇、郡名。原为罕羌侯邑。西汉置县,属金城郡(治今甘肃永靖县西北湟水南岸)。治所在今甘肃临夏县西南。西晋废。十六国前凉张氏复置。前秦建元十六年(380),苻坚分诸氐于宗亲,各领之散居方镇,命毛兴为
唐代巂州乌蛮丰琶(又作风琶)部首领。称“大鬼主”。辖地在两林部之南,占有今四川西昌市及昭觉县北部地区。管有阿诺两姓。与勿邓、两林合称东蛮三部,共奉两林部首领苴那时为“都大鬼主”。贞元四年(788),受
1934年,云南西双版纳橄榄坝(即勐罕)召勐(土司)召玛尼罕,恃势强行勒索,并为国民党政府强征兵夫,激起人民不满。全勐傣族群众纷纷集会,杀牛盟誓,揭竿而起,要求减免派款,赶走召勐。召勐摄于人民压力,请
宋代党项首领。投附宋朝为官。善制弓弩,宋熙宁年间(1068—1077),向宋献偏架弩。是弩上设镫,以镫距地而张之,可射300步,能洞穿重札,谓之“神臂弓”。其官至防御使、团练使。诸子皆以骁勇雄于西边。
见“朵颜卫”(840页)。
见“哈铭”(16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