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博读兑
清四川甘孜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封安抚司。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他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上、下官寨两所,并百姓寺院。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该土司原职,改为汉官千总世袭,优给俸禄,由粮税内按年发给,原有土寨、私产牛厂、除照章上纳粮税外,仍赏给该土司驻扎放牧。
清四川甘孜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封安抚司。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他愿呈缴印信、号纸及所辖上、下官寨两所,并百姓寺院。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该土司原职,改为汉官千总世袭,优给俸禄,由粮税内按年发给,原有土寨、私产牛厂、除照章上纳粮税外,仍赏给该土司驻扎放牧。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为“羌日六部”之一。原称霍尔,亦称霍尔巴达。辖益钦、益琼、普达、如钦玛、德萨玛、守宇妥、达德、拉机、公果玛等9个措哇,俗称“巴尔达格雄古”,意为“巴尔达九部”。统由巴尔达
见“巴雅尔”(412页)。
北魏太祖道武帝拓跋珪年号。386—396年,凡11年。
即“马子英”(162页)。
见“阿鲁必河卫”(1238页)。
蒙古语,汉译“祗应”。指元驿站对乘驿之官员、使臣供应之饮食分例。首思或由官府拨给驿站,或由站户协力负担,免站户、一切杂泛差役,每户免四顷税赋。太宗元年(1229),定使臣每日支肉1斤、面1斤、米1升、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窝集右卫。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首领那海,义不扎尼等来朝,明廷在其所属之地置此卫,以那海为指挥同知。其地在今呼兰河支流通肯河流域。
参见“白月”(593页)。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东北部。清光绪三年(1877)置,治所即今辽宁昌图县西老城。辖境东界吉林省伊通州,西接洮南府内科尔沁右翼前后二旗地,南接开原县,北邻科尔沁左翼中旗。辽置信州。元属开原路。明初为辽海
详见“止贡万户”(2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