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尔旦
见“噶尔丹”(2499页)。
见“噶尔丹”(2499页)。
傣语音译。云南傣族古代秤银子的计量单位。“罢”相当于3厘。
明代瓦剌官员。汉名马克顺。回回人。仕瓦剌,历任使臣,周旋于明廷、东西蒙古间。正统元年(1436),随瓦剌脱欢使臣阿都赤朝贡,被明廷封为指挥佥事,赐以冠带。次年,复至京朝贡。后屡随瓦剌使臣阿都赤等朝贡,
元明哈尼族土司。旧为七溪、溪处甸部。元初归附后,合思他(陀)、伴溪、七溪三部立斡泥路。后为溪处甸副万户。明初改为长官司。据正德《云南志》卷四载,该司旧七溪、溪处甸部,本部,后头人官桂兄弟分为3部,溪处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克勒尔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六年(1632),后金征察哈尔时,率80户至哈屯河岸。崇德元年(1636),受太宗使者招,渡河归清,授三等昂邦章京世职。寻任户部侍郎。顺治元年(
1042—1094金肃宗。亦作婆剌淑、蒲剌束。女真完颜部人。金景祖※乌古乃第四子,世祖※劾里钵之弟。自幼机敏善辩。劾里钵联盟时期任国相,尽心匡辅其兄,熟知辽朝国政人情,故主管与辽之事。屡领兵助兄击败叔
见“按赤带”(1622页)。
清朝大臣、学者。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铁仙。由理藩院郎中出为徽州知府等。道光二十六年(1846),授驻藏办事大臣,因病未赴任。著有《儿女英雄传》、《荣昌县志》22卷,辑《史梅叔诗选》12卷。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志书。1卷。清陆祚蕃(字武园,浙江平胡人,汉族)撰。康熙年间(1662—1722)成书。作者督学广西时,因不适应当地道路险阻,而屡遭守土有司非礼,因作是书记之。内容除感叹道途险阻外,
高丽人对我国辽代部分女真人的称呼。分布史无明确记载,大体指居住在今松花江以东至日本海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咸镜道一带包括完颜部在内的女真人。《高丽史》等朝鲜古籍,有时也称其为东北女真。公元1115年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桓宗天庆年间(1194—1205)。铜质。轮廓规正,字体精美,与辽年号钱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