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东南平倭通录
书名。明代撰,不著撰人。内容记述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指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遭受倭寇之乱,以及各族人民抗倭经过。编年体,逐日详细记载抗倭过程。其中所述湖广土司率永顺、保靖、酉阳、容美土兵以及瓦氏率狼兵抗倭战斗之经过,对研究土家、苗、壮等民族历史有重大意义。书中所附“隆庆平倭”及“国朝典汇”,可从中窥见明洪武至隆庆(1368—1572) 200余年间中日关系及倭寇犯华之概貌。有镇江柳诏徵作跋。1936年版之《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辑其文。
书名。明代撰,不著撰人。内容记述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指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遭受倭寇之乱,以及各族人民抗倭经过。编年体,逐日详细记载抗倭过程。其中所述湖广土司率永顺、保靖、酉阳、容美土兵以及瓦氏率狼兵抗倭战斗之经过,对研究土家、苗、壮等民族历史有重大意义。书中所附“隆庆平倭”及“国朝典汇”,可从中窥见明洪武至隆庆(1368—1572) 200余年间中日关系及倭寇犯华之概貌。有镇江柳诏徵作跋。1936年版之《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辑其文。
?—355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苻洪孙。前秦皇始元年(351),奉叔苻健命,率众7000自轵关(今河南济原西)入渭北,进军关中。封卫大将军、平昌公,宿卫二宫。次年,进爵
大成国农民革命政权发行的钱币。参见“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掌管殿堂佛供的僧人。蒙古寺庙佛殿供具、供品都有严格规定,须根据不同情况备各种不同供品,供品品种、数量须与经典规制吻合,不能偶缺,亦不得妄增,手续繁复,非一般僧人所能胜任,须委以专人负
藏语音译。又称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宗(相当内地县)级地方行政官员。始设于元明之际。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清代由噶厦从贵族中提名,经驻藏大臣审查委派,受基巧节制。分大、中、小、边宗诸等次,由五
书名。清初回族学者※马注撰。10卷,康熙二十二年(1683)成书。作者一生专攻伊斯兰教典籍,以其研究所得,撰成此书。全书由译、著两部分组成,著作主要是有关宗教哲理、教义、民俗方面的论述。涉及面广,论究
契丹语音译。“福佑”之意。参见“稚鲁”(2368页)。
见“曷术部”(1652页)。
布朗语音译。旧时布朗族氏族公社氏族长的名称。通过民主推举产生。通常由辈份高的长者担任,不世袭。其职责是对内管理分配氏族公有土地,调解纠纷,主持宗教祭祀,教育后代。对外代表本氏族。重大事务需经氏族会议讨
见“忽失河卫”(1489页)。
见“答里台”(2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