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吉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赋税。又译哈拉哲。原指费用开支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被改为数额为10%的固定捐税。但在实际征收中有时高达12%。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一种赋税。又译哈拉哲。原指费用开支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被改为数额为10%的固定捐税。但在实际征收中有时高达12%。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賨人首领、曹魏将领。先世巴西宕渠(今四川渠县东北)賨民。成汉奠基者※李特之祖父。其族“剽勇”,俗好“鬼巫”。东汉末,张鲁居汉中,以鬼道教百姓,賨人敬信。时值群雄争立,天下乱,遂避居汉中杨车坂,号“杨车
见“永兴宫”(636页)。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见“江格尔汗”(885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饶噶厦或若噶厦。家族名称出自所居拉萨大昭寺附近宅第名。为古代王朝第本家族后裔,达陇寺三位活佛缺出,均由该家族出任住持。18世纪,该家族噶伦才仁旺杰为藏史著名人物。其孙索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
见“虎喇哈赤”(1385页)。
亦称“鸠民”。僚人的一支。汉晋时分布滇西及牁古、益州二郡间的兴古郡(今云南东南之文山、红河两自治州一带)。出自古代百越族系之一支,发展为壮侗语族诸民族,与今仡佬族亦有密切的渊源关系。
见“耶律有尚”(1309页)。
旧时傣族官名。云南西部南甸、干崖、陇川、芒市、遮放、盏达、勐卯等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同胞兄弟中年长有威望者充任,协助土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指挥监督衙门中管理财粮、征课及勤杂事务的大小官员。有的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