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剌出
蒙古语,意为“平民”、“下民”,亦作哈剌抽、合剌除。对汗和那颜阶级而言。指蒙古贵族属下的牧民。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一世祖时(约9世纪末),蒙古社会已有此称。是由贫富差别和阶级分化产生的社会阶层。此阶层的人对贵族和领主有隶属关系,平时要负担纳税、服役的义务,战时要自备马匹、武器随从作战。可保有少量牲畜和身边的私有财产,但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社会地位低下。
蒙古语,意为“平民”、“下民”,亦作哈剌抽、合剌除。对汗和那颜阶级而言。指蒙古贵族属下的牧民。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一世祖时(约9世纪末),蒙古社会已有此称。是由贫富差别和阶级分化产生的社会阶层。此阶层的人对贵族和领主有隶属关系,平时要负担纳税、服役的义务,战时要自备马匹、武器随从作战。可保有少量牲畜和身边的私有财产,但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社会地位低下。
西夏惠宗李秉常年号。1069—1073年,凡5年。
见“齐齐克妣吉”(869页)。
清代八旗内爵名。乾隆元年(1736),由※拜他拉布勒哈番改称,位列轻车都尉之下,云骑尉之上,正四品。参见“拜他拉布勒哈番”(1665页)。
明代哈密头领。又译作马马火者。永乐四年(1406),明廷建哈密卫,任指挥。翌年,至京贡马,赐以钞币。
藏语音译,又译牒巴、第悉。原意为“部落长”、“头人”、“领袖”。清初西藏地方官名,意为“政务总管”,代表达赖喇嘛参加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后五世达赖喇嘛命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权力甚大,俗
即“仆散忽土”(320页)。
见“耶律希亮”(1313页)。
云南德宏州陇川县户腊撒(户撒和腊撒的统称)地区的阿昌族自称。亦称“蒙撒掸”、“衬撒”。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由于较早就与汉、白、傣等民族接触与交流,15世纪中叶便学种植水田。手工业也较发达,尤善长打铁,其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西南布哈河下游,东临青海湖,南隔布哈河与共和县铁卜加部落相望,西接天峻县汪什代海部落,北邻苏乎扎、日芒两部落。与年乃海角什科部落原为一族,住黄南贵德地方。清嘉庆(1796
三国时期佛教译经师。字恭明,一名越。月氏人。祖父法度在汉灵帝时率国人数百归汉。自幼好学深思,博览经籍。曾受业于支亮。多技艺,通6国语言。汉献帝(189—220年在位)末年,偕数十人,避乱于吴,被吴主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