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梅伦
参见“梅伦章京”(1979页)。
参见“梅伦章京”(1979页)。
台湾高山族一支。有万余人(1975年)。分布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区域,现属台东县卑南乡。以社为聚落单位,均有自己的社域,设首领、副首领,负责管理村社公共事务。社民(男)根据年龄分为青年级、成年
古印信。已收存者有3颗。为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形方,边宽10.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5厘米。边镌有满汉文合璧“乾隆肆拾年九月口日”、“礼部造”、“乾字伍百肆拾伍号”、
西夏塔寺遗址。见“拜寺口塔”(1664页)。
《元史·地理志》有其名,但下所记皆为水达达路情况。今学术界多认为合兰府与水达达路是两个政区,合兰府属开元路,与水达达路非同属一路,《元史》误记为一。合兰府水达达,清代文献作“合兰府硕达勒达”,或“海兰
见“内管领”(308页)。
清乾隆嘉庆年间湘西黔东北苗民起义。雍正(1723—1735)以来,满、汉地主、官吏、高利贷者和商人在苗族地区肆行剥削压迫,大量土地被侵占,苗民被恣意欺凌。乾隆五十二年(1787),永绥厅(今湖南花垣)
?—1907清光绪年间抗法斗争首领。又名吴人杰。人称吴三元帅。贵州都匀府内外套人。苗族。原为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军首领,后降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提出“杀洋人、灭洋教”口号,聚集苗、水、布依、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1808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温福之子,勒保之弟。以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充军机处章京,迁侍读。乾隆三十七年(1772),随父征金川,父殁于阵,袭轻车都尉,迁吏部郎中。出为直隶口北道及霸昌
书名。一译《东方诸国旅行纪》。13世纪时天主教方济各会教士卢布鲁克(Guil-laume de Rubruquis,约1215—1270,法国人)著。1253年,作者携法兰西国王路易九世信件,赴蒙古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