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玛罕木特”(453页)。
?—1632明末畲族人民起义首领。畲族,广东大埔人。崇祯三年(1630)与陈万等由闽南起事,以大埔等地为根据地,联合潮州畲、汉人民数千人,攻入广东程乡(今梅县),袭击三河镇。其势汹涌,闽、粤、赣三省皆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
秦汉对西羌居住地区的概称。秦疆域“西至临洮、羌中”。张骞自西域还,“欲从羌中归”。赵充国“疑匈奴更遣使至羌中”。《汉书·地理志》:羌谷水、呼蚕水、籍端水、洮水并出羌中。其范围包括广汉以西、祁连山及其以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拉索宗东北藏布江畔,为达布地区望族。家族成员于清雍正三年(1725)开始出现于西藏政界。乾隆十六年(1751)收回被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没收之庄园。珠巴格桑于二十九年(176
见“耶律刘哥”(1311页)。
见“耶律隆祐”(1320页)。
见“张承奉”(1181页)。
地域名。藏语意为“门地方”。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7世纪时即属吐蕃政府所辖。9世纪以后臧玛王子的后裔,拉隆贝吉多吉之兄弟,曾先后统治门隅东西各地。13世纪初,蒙古太子阔端派兵入藏,势及门隅,头人皆臣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