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礼房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管理案、卷经书1人,小写4—5人。吏房掌办官员升降调补各事;礼房掌办驻藏大臣到任、接印、视事礼仪,祭祀封、开印信,及缮写各式礼则。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房改为吏法礼科,仍掌办原有事务,并将原刑房事务划归该科管理,设参事1人掌办科务。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管理案、卷经书1人,小写4—5人。吏房掌办官员升降调补各事;礼房掌办驻藏大臣到任、接印、视事礼仪,祭祀封、开印信,及缮写各式礼则。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房改为吏法礼科,仍掌办原有事务,并将原刑房事务划归该科管理,设参事1人掌办科务。
清军与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间的一次重大战役。雍正九年(1731)六月初,大小策凌敦多布引兵3万屯额尔齐斯河源,谋犯清军北路。密遣人至清军诈降,诡言准军大队未至,前锋2千,驼马万余,驻博克托岭,距清军3日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木工制作和工匠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清代于新疆南疆官府置设之维吾尔族小头目。有额设和虚设两种。额设准其使用铜质顶带,定员;虚设为历任大臣沽名私赏,属临时委派,无定员。嘉庆十二年(1807),经松筠奏请,诏允俟额设缺出,择其奋勉者报部补用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察罕喇布坦拒附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九年(1731)复叛,其弟达尔札未附,留牧,袭札萨克一等台吉。下设一
金代中期将领。契丹族。世宗时,为评事。大定二十一年(1181),为置边堡事上书谏言,当令东北及临潢等地所徙民逐水草以居,开壕堑以备边,加强戍守。被采纳。章宗时,官宣徽使。明昌五年(1194)二月,受命
清代爵位名。满语音译“和硕”意为“四方之方”、“楞”,四角之“角”,“贝勒”源于金代官爵“勃极烈”之汉文异写,意为“高官”;“和硕贝勒”即一方之高官。明代“建州三卫”和“扈伦四部”等有地位的大酋长,多
见“延庆宫”(819页)。
建州女真诸部之一。因居浑河沿岸,故名。浑河源出长岭子纳鲁窝集,是纳鲁河西流入英额边门,会噶桑阿河为浑河。此即位于今辽宁省浑河与苏子河会流处以西地区。在抚顺关以东,英额河流域。以农业生产为主,兼资牧、猎
青海玉树喇嘛寺掌管贸易之人。一般由寺院喇嘛推举。每二年或三年外出进行贸易一次。盈利所得,部分由寺僧均分,余下部分供自用。亏损财要藉财产以供赔偿。
见“天山”(2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