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杀人偿命法;伤人治罪法;背盟违约惩处法;盗窃治罪法;联姻与离婚法;通奸治罪法;借贷钱财法。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哈勒塔尔和硕接乌珠穆沁右翼旗界,西至阿克索那山接阿巴噶左翼旗及阿巴哈纳尔右翼旗界,南至克布特什接乌珠穆沁右翼旗及浩齐特左翼旗界,北至本部左翼后末旗及达里冈爱牧场界。有佐领3,
唐代嶲州东蛮两林部首领。又作苴乌星。辖地在勿邓部之南70里,丰琶部之北,占有今四川越西县普雄地区及美姑县北部,与勿邓、丰琶合称东蛮三部。下辖十低三姓、阿屯三姓、亏望三姓。地虽狭,势力最强,被三部推为长
见“中京”(292页)。
古汗国名。6世纪中叶至8世纪中叶,在金山(今阿尔泰山)之阳、漠北高原西建立的突厥游牧政权(552—630、682—744)。领导建立突厥汗国的是阿史那氏。西魏废帝元年(552),※阿史那土门重创柔然汗
清代满族女诗人。满洲正白旗人。姓钮祜禄氏。员外郎伊嵩阿妻,夫死女嫁后自缢。著有《希光诗钞》。翁永贵录其诗奏闻,赐旌。
唐宋时中国西南僚人的一大支系。参见“僚人”(2454页)。
内蒙古日报社所编的蒙文月刊。1948年4月1日创刊。铅印,16开,内蒙古书店发行。社址在乌兰浩特,为综合性刊物。内容以介绍国内外形势、政治常识和各种科学知识为主,有时事常识、讲究卫生、牧业经济、文学和
金朝官员。名又作九住、用吉。女真族。本姓孛术鲁。随移剌瑷降宋,更姓名为范用吉。谒见宋制置使赵范,擢置左右,遂易其姓为花,使为太尉,改镇均州(今湖北均县西北旧均县)。后杀均州主官降蒙古,移均州军民于河南
藏语音译,意为“流浪不定的人”,又称“打雪猪的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由※差巴(支差的人)和※科巴(意为“需要的人”,有属民之意)分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流浪的“阁帕尼屏”亦称之。无家产,无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