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文成皇帝
见“拓跋濬”(1359页)。
见“拓跋濬”(1359页)。
参见“回回屯田”(78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望谟县地区。苗语称“扎比里”。丧主办斋要在丧期13日之后举行或更晚一些时候,举行时姑、舅、婿及表亲等需送彩色纸扎物一套及米、酒、猪不等。如婿则送牛杀祭。丧主在堂屋摆木桌一张,上
1219—1273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五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原名匋两竜。傣族。※匋陇建仔之子。南宋宝祐五年(傣历619年,1257),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与宋朝建立联系,受赐刀
书名。36卷,清张鉴别撰。本书辑录宋、辽、金、元诸史,旁及他史所载有关西夏史事,自党项拓跋氏兴起,至西夏建国与衰亡,每卷一事,概述其本末,于西夏朝重要史事,略具梗概。取材前详后略,间有作者按语与考辨,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451—525北魏、梁将领。太原祁(今山西祁县)人。先世系乌丸王氏,一说为汉王霸后裔。善骑射,少好儒术,尤明内典。初仕北魏为州主簿,迁颍川太守。梁天监(502—519)中,与子僧辩据郡归梁,封南城县侯
①契丹部族名。一作涅剌。※遥辇氏族部落联盟初期,契丹拥有8部,※阻午可汗时(735年被推举为汗),整顿为20部,涅剌部为其一(有人以为由※纳尾部发展而来)。时由涅勒统领。契丹开国后,更其部夷离堇(军事
见“克主杰·格雷贝桑” (989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阿答儿斤、阿答儿乞、合答儿斤、阿大里吉歹、阿答里吉歹。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源,皆出自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据《元朝秘史》,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堂弟阿答儿乞歹后裔,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