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本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见“汉人枢密院”(618页)。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15府之一。领定、潘2州。治定州,故址有多说,即在今兴凯湖以东前苏联滨海地区,或在其苏城一带;在黑龙江省依兰县附近;在乌苏里江左右或其下游;在宁古塔地方;在今辽宁岫岩和凤城县境等说。
一作八蕃。元代对唐宋以来南宁州龙、方、石、程、韦、洪、卢、张八大姓所统少数民族的总称。分布在今贵州中部及西南部。五代时,楚王※马殷为镇压南宁州溪洞诸蛮的反抗,将邕管柳州八姓兵留下轮番戍守其地,并由大将
13世纪藏传佛教僧人。青海第一代西纳活佛世系之喇嘛。宋淳祐十一年(元宪宗元年,1251),八思巴谒见忽必烈后,由其陪同返西藏受戒。事毕又将八思巴送回。忽必烈即位后,建总制院(后改宣政院),管理全国佛教
旧时朝鲜族民间的互助组织。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始于17世纪中叶。按内容可分为农务契、婚姻契、治丧契、兴学契、石匠契等。农务契,是指组织缺乏劳力或耕牛的农民共同从事开荒整地、修渠灌溉、插秧除草等生产劳动。
元末明初贵州乌撒府女土官。彝族。元末为乌撒府右丞。明洪武十四年(1381),集结土兵于赤水河(今贵州毕节县北赤水河),抗拒傅友德、胡海洋所率明军之推进,不敌,败遁。十五年,督部众再攻明军,复败,损折土
渤海王国官员。文王大钦茂时官辅国大将军(兼将军)、玄菟州刺史兼押衙官、开国公。唐乾元二年(日本天平宝字三年,759)春,奉使聘日,与日本出使渤海兼赴唐迎藤源河清使高元度及日判官内藏全成等同行。海中遇大
?—1669清朝大臣。科尔沁人。隶蒙古正白旗。西鲁特氏。博博图之子。天聪元年(1627),袭父三等轻骑都尉,兼管佐领。崇德三年(1638),以护军参领衔随贝勒岳托征明,毁边墙而进,同都统伊拜克南和县。
吐蕃部族名。世居河南(今青海黄南及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境)。其首领初事唃厮啰疏族溪巴温。唃厮啰政权解体后,依附北宋。宋靖康二年(1127),金灭北宋,挥兵西向,攻占河南诸州地,遂降金。金大定四年(116
清初满族统治者为安排八旗官兵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清政府对北京周围500里内广大汉族官民的田地,先后经过3次大规模的圈占:第一次是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令户部圈占近京州县无主荒地及明朝皇亲、驸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