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是称见于《新唐书》。《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记为奴皆部。活动于太鲁水(即他鲁河,今吉林嫩江支流洮儿河)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率众附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经辽之世,共置下二宫一府,其中三宫设有闸撒。爪阿不厥真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闸撒。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齐努温卫。永乐五年(1407)十二月设,部人迪升格为指挥。
见“费雅喀”(1771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一作艾温克、埃文克。通古斯语音译,意为“住在山南麓的人”或“住在大山森林中的人们。”来源于肃慎,是元代“林木中百姓”、明“野人女真”、清“索伦部”的一支;但看法不一,或说与唐及其以前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睛州辖县之一。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咸镜道莲花山附近;旧有依《辽史》误指其在今辽宁海城县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与睛州所属大多被迁至今海城县附近,辽置嫔州(州治在海域县东北向阳寨)
蒙古族习俗之一,以青色为神圣、高贵、兴旺的象征而尊崇之。与蒙古人对天、地之崇拜有关。青天被视为宇宙万物的崇高无上之主宰,称之为“腾格里”(长生天),遇事“必托着长生天的气力”,无一事不归之于天,故天之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为谏师位之一,位在第二。为皇太子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藏语音译,意“俸粮局”。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管理粮食的机关。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俸粮,兼放高利贷。
唐末继南诏之后建立的政权和国号,亦作“长和国”。唐天复二年(南诏中兴五年,902),南诏国(后期称大封民国)第十三世王舜化贞卒,清平官※郑买嗣(白蛮)乘机灭蒙氏王族,夺取政权,建此国号,都羊苴咩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