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剌忽怯谷
即“巴儿忽真隘”(416页)。
即“巴儿忽真隘”(416页)。
见“松木儿台吉①”(1297页)。
解放前四川羌族地区一种主要地租剥削方式。地主把土地租给佃户,收获时,佃户得将地里产物一半交给地主,这是一种高额剥削。还有一种是不论收成好坏,按预先确定租额缴租,俗称“铁板租”。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其中三宫设有闸撒。老昆令公果直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闸撒。是宫下尚有一闸撒名“僧隐令公果直”。
蒙文史籍作“额齐格喇嘛”,见“阿兴喇嘛”(1222页)。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为人干练,办事可靠。光绪十四年(1888),为东科尔,帮仔本公所书算。十七年(1891),为七品扎称营官。二十年(1894),升六品森宗营官。二十三年(1897),调补六品岭噶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
元延祐五年(1318),云南永昌(今保山)南窝布朗族阿都众、阿艮等率众起义,杀镇将,夺驿马。云南省遣参政汪申奉右丞朵尔只前往镇压,官兵所到之处,肆意杀掠。次年五月,义军因寡不敌众,避走箐楼,阿艮降,余
见“乜克力”(44页)。
见“全宁路”(8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