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勒克雅喇克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克哷克雅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商业贸易,并征收其赋税。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克哷克雅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商业贸易,并征收其赋税。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
即“兀林答”(108页)。
?—857渤海国第十一世王。宣王※大仁秀孙。唐大和四年(830)仁秀死,以嫡孙权知国务。次年,受唐封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改年号咸和。即位后,在其祖父“中兴”的基础上,使“海
①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吐谷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②见“吐谷浑”(766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西夏将领。一作也蒲甘卜。甘州(今甘肃张掖)人。夏光定十二年(1222)四月,蒙古军入河西,率所部降成吉思汗,其军隶蒙古军籍,其仍授千户主之。后奉旨同所管河西人,从太师木华黎出征,以病卒。
古族名。百越族后裔,一说为百越的一支。其名最早见于《后汉书·灵帝纪》。分布甚广,汉末至隋唐时主要散居于今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安徽、江西、湖南等省的边远山区。“依阻山险而居”、“俗好武习战”、“不纳
见“伏里其卫”(798页)。
渤海国王子。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之子,先于其父死(钦茂死于公元793年),未承嗣王位。其子※大华屿为渤海国第五世王。
见“移剌元臣”(20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