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汗
见“拓跋那” (1356页)。
见“拓跋那” (1356页)。
?—1648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父伊林臣率属归清,授游击世职。父卒,袭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李自成农民起义军,败之,加世职为二等轻车都尉。五年(164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治所在临洮(今甘肃省临洮县)。皇统二年(1142)改熙州为临洮府。置熙秦路总管府。大定二十七年(1187)更今名。辖府1:临洮府;节镇州1:巩州;防御州1:河州及刺史州4:积石、洮、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至克什克腾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白旗
蒙古部名。又作蒿齐忒。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库登汗始称所部之名。其后裔初依附察哈尔部,至博罗特和噶尔玛色旺,为避察哈尔林丹汗侵扰,率部徙牧漠北,依属喀尔喀车臣汗硕垒。清崇德二年(1637),博罗特率众投清。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只有1075人(1975年)。分布在今阿里山和五峰山一带,现分属新竹县的五峰乡和苗栗县的南庄乡。村落分两种:一为同一氏族若干户组成;一为几个不同氏族的若干户组成。每个氏族
1171—1233金大臣。又作石盏尉忻。字大用。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人。女真族。赤盏氏。当袭父谋克,不愿就。明昌五年(1194)策论进士。后历任尚书省令史、吏部主事、监察御史。谏请禁止诸王驸马
※东察合台汗国末代汗。蒙古族。※阿黑麻汗之孙、※沙汗从弟。1565年沙汗在对瓦剌的“圣战”中死去,遂“拥众嗣立”,并遣使通明朝。1507年※叶尔羌汗国※阿不都·哈林汗派※琐非速擅、马黑麻速檀、阿卜撒亦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中山王方壶”(297页)。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铜币名。北魏于孝文帝太和十九年(495),下令始铸五铢钱,文曰“太和五铢”。宣武帝元恪永平三年(510)冬,又下令,造五铢钱,史称“永平五铢钱”。但使用范围皆不广,仅限京都洛阳及附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