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即“达兰达葩”(731页)。
即“载湉”(1844页)。
即“萧怀忠”(1995页)。
19世纪藏族学者。青海民和县拉加村人。曾先后在拉萨及青海寺院中学习佛典,获色拉寺格西及大昭寺拉仁巴学位。曾任拉萨色拉寺讲经师,也曾在青海塔尔寺讲经传法。著有《格丹格言注释》,在藏族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即“阇鄽”(2105页)。
?—1696清代卫拉特蒙古青海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多尔济之子。驻牧青海布喀河到柴集河一带地方,为青海和硕特八台吉之一。父死后,袭职任青海和硕特右翼长。为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西后旗之
见“麦秀·楚成嘉措”(958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严年号。1110—?年。
汉族对普米族的称呼,又名“西番”。首见于清初余庆远《维西闻见录》。参见“普米族”(2291页)。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