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部
契丹部落名。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具伏弗(一作伏弗郁)部和匹黎尔(一作匹黎)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于大贺氏八部设十州,以伏部分置※匹黎和※赤山二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成为唐统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时契丹与唐的关系极为密切。
契丹部落名。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具伏弗(一作伏弗郁)部和匹黎尔(一作匹黎)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于大贺氏八部设十州,以伏部分置※匹黎和※赤山二州,以该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成为唐统辖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时契丹与唐的关系极为密切。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布哈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车凌为札萨克,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西岸。东至科依特陀罗海,南至柴吉希巴
明代湖广永顺司土官。字德轩。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世麒子。正德五年(1510),袭宣慰使职。七年,河南刘惠、赵燧、刘三暴动,自遂平趋东皋,与都指挥曹鹏等帅土兵追击之,斩首80余级
见“萧孝先”(1994页)。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见“李班”(1020页)。
见“人役税”(33页)。
?—1467明代建州卫首领。又作李月下。女真族。古伦氏。建州卫首领※阿哈出(赐名李诚善)孙,※释迦奴(赐名李显忠)子。继其父掌管建州卫。初居房州(或奉州、方州,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古城或近地)。永乐
见“窝阔台”(2297页)。
瑶族传统染织工艺品。其法先以木板二片,镂成各种精美花纹,染时用以夹自织白布,把溶蜡灌入其中,而后去板取布,放进蓝色染缸受染,染后煮布去蜡,即呈现精细的斑花,故名。通常又称“蜡染”,其法流传至今。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详见“当先别乞失”(7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