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汤安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内阁学士。二十年(1815)休致。著有《嘉兴郡志》80卷及《耐庵集》。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拜都氏。世居叶赫地方。字小尹,号耐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嘉庆元年(1796),自处州调守嘉兴。七年(1802),擢贵州督粮道。历官贵州,云南,河南按察使,太仆寺卿,内阁学士。二十年(1815)休致。著有《嘉兴郡志》80卷及《耐庵集》。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喇塔拉接本部右翼左旗界,西至札尔满接瀚海界,南至鄂罗克依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保喇接本部右翼后末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车臣诺颜乌尔占于康熙二
见“沿河县”(1514页)。
?—214东汉末年兴国氐王。居兴国城(今甘肃秦安东北),拥有部落万余。建安十六年(211),随马超反曹操。十八年(213),被曹操将夏侯渊攻灭。
辽代中期学者。契丹族。善星相之学。圣宗朝,为翰林学士。统和二年(984),出使高丽,送国书以议地界。闻高丽国师精于星相,乃纳重币,设盛仪求见,以屡请不从,求助于高丽王,终得见,国师传之偏正垣七政论,及
明代云南元江因远罗必甸土司。《明史》未指明其族别,按当地及其邻近墨江等地白姓为哈尼族,故其可能为哈尼族。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元江路为府。十七年以那直(傣族)为知府。十八年置因远罗必甸长官司隶之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辽,置12宫1府,其中3宫设有闸撒。牒耳葛太保果直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闸撒。“果直”,又译作“果只”,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一※抹里(相当
地名。即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黄河以南,故名。东接夏河县、碌曲县、南邻玛曲县、玛沁县,西连海南同德、贵南、贵德等县,北界化隆县与循化县。古烧当羌地。西晋永嘉(307—313)初年,吐谷浑入据。唐
即“哈密”(1630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明星”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徒单兀典、※抹撚兀典等。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