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大员之一,职位在正酋望之下,大军将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
清朝大臣。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太宗时,授二等侍卫。崇德六年(1641),随军征明,攻锦州,以功授一等侍卫。顺治元年(1644),在京都任内大臣、理藩院侍郎、议政大臣。后缘事革职。康熙十四年(1675
土家族祭祖典礼。土家语称“舍巴”。盛行于酉水流域土家族地区。每逢过※“赶年”,于农历正月初三至十五日举行。一般设在摆手堂、土王庙或三抚宫等场地,供族人活动。先举行敬奉仪式,由巫师(土家语称“梯玛”)主
辽皇室。契丹族。为辽圣宗弟※耶律隆祐第三子,辽兴宗※耶律宗真堂弟。圣宗在位时,封豫章王。太平九年(1029)六月,任长宁军节度使。至兴宗即位,重熙十七年(1048)十一月,改封汉王,为西京留守。逾年六
准噶尔部噶尔丹与侄策妄阿拉布坦间的一次战役。康熙二十七年(1688),噶尔丹为独揽准部政权,于和卜屯(科布多)杀僧格次子索诺木阿拉布坦,复潜命人谋害策妄阿拉布坦。策妄阿拉布坦被迫率僧格旧臣7人,杜尔伯
见“陆米”(1187页)。
民族史书。清毛奇龄(1623—1716)撰。此为《西河合集》本《蛮司合志》一书之8—11卷。王崧《云南备征志》收此4卷,题曰:《云南蛮司志》。首载总叙,为云南诸土司之拾捕、安辑、授职、习俗之大略,与四
明代蒙古对人的称呼之一。蒙古语音译,亦译赛音库蒙,汉译为“好人”。意思有多种:①指与“恶人”相对的“好人”。 ②称平民中的上等阶级或富有者。其人身虽隶属于贵族、领主,并向领主交纳贡赋,服兵役、差役(可
书名。清官修雍正朝谕旨汇辑。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奉旨承纂,始将五年(1727)以前所发谕文汇辑成帙,继又续辑,最终收录530余条,20余万言,于乾隆初年刊刻成书,凡1函10册。该书谕文属
湖泊名。蒙古语意为“杨树湖”。位于内蒙古后套平原东部,乌拉特前旗西部,黄河北岸,形成仅百余年。纳乌加河和长济渠、民复渠等灌溉渠道尾水,南泄,在西山咀附近注入黄河。解放前湖四周土地被争相垦植,水利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