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卡
见“奥德玛发”(2254页)。
见“奥德玛发”(2254页)。
清廷封其“显祖宣皇帝”塔克世诸子孙的十等爵级。《清文献通考·封建考一》载:“崇德改元,始定王公等爵,以封显祖子孙。洎乎燕都定鼎,创制显庸,列爵十等。”顺治六年(1649),在前定九爵之下,增列奉恩将军
参见“砍戛”(1614页)。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康熙十一年(1672),授陕西巡抚。十二年,升授两江总督。十三年,“三藩”作乱,吴三桂军逼湖广,耿精忠叛于福建。奉命于冲要,加意侦察严防。以叛军扰江西、安徽、与安徽巡抚靳辅协力
明末蒙古内喀尔喀五部领主。亦作斋赛、介赛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裔孙,※伯言儿子。部众万余,拥兵5000。占据福余卫故地,驻牧于辽河流域。其盛时势力所及,西起札鲁特,东跨辽河两岸,
书名。原为藏文手抄本。未署撰者姓名。收在德国弗朗克1914—1926年所著两卷集英文版《印、藏古代文物》中的第2卷。前半部记载吐蕃王朝崩溃后,部分吐蕃王族逃往阿里、拉达克情况,但以阿里地区为主,着重记
书名。辽耶律俨撰。70卷。俨析津(今北京)人,本姓李,耶律乃赐姓。咸雍进士。有文名,乾统二年(1103)充监修国史,奉诏修撰此书。主要是在《辽国上世事迹》及《辽七帝实录》的基础上,删削续补而成。已佚。
?—1658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崇德元年(1636),率173人从察哈尔归清,编为牛录,领之。累立战功,升至固山额真。顺治十五年(1658),从征明桂王朱由榔至湖广常德府,败明左将军
见“杜度”(960页)。
即“札剌儿”(433页)。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