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郡侯
见“完颜永济”(1151页)。
见“完颜永济”(1151页)。
1837—1900清末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字子良。笔帖式出身。光绪十一年(1885),由按察使擢山西巡抚,后调江苏、广东。任内,于屯田、固边、修渠、疏浚等多有建言并有一定贡献。十二年,巡阅大同镇属营伍
1255—1304元朝官员。又作哈珊。畏兀儿人。隆兴府达鲁花赤※八丹第四子。通畏兀儿文,善骑射。初事太子真金于东宫。任怯里马赤(通事、译员)。至元二十年(1283),以奉训大夫授詹事院判官。二十四年(
古城名、县名。公元四世纪吐谷浑所筑城。故址在今青海省兴海县东南黄河西岸。隋大业四年(608),炀帝遣宇文述等攻取此地,吐谷浑南走雪山。次年置县,为河源郡治所,隋末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九年(635),太
1846—1912清末藏族佛学家。生于康区德格久塞亚曲丁琼(即雅龙曲流域),故又称久·米旁朗杰嘉措。父久·昆布达杰,著名医生,母名格孜(又名森琼),均系官宦贵族出身。12岁在当地宁玛派莫霍尔寺院出家,
参见“讷克布伯克”(921页)。
壮族传统翻土工具。亦称脚犁,壮语称踏所。流行于广西壮族山区。为木架铁铧。犁架由扶手、犁杠、脚踏木组成,多为农民自制;铧口用生铁铸成或用熟铁打制,重约2斤。功效比牛耕低一至数倍,但适用于多石、巨根错节、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为土司办事的人。每村两人。由差巴(支差者)公推、土司认定。专门负责管理土司所有的差房,向差巴催缴实物贡赋,为土司出巡准备帐篷、炊具等。无报酬,不享有任何
古山名。所指众说不一,或认为是大兴安岭北段之伊勒呼里山或格尔布尔山;一说是今外兴安岭南麓支脉扎格德山(旧称雅玛岭);也有说是前苏联境内之布列亚山。南北朝至隋之钵室韦依此山而居。
?—1260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第二十二世(末代)国王、蒙元时期大理第一代总管。白族。大理人。※段祥兴子。宋理宗淳祐十一年(1251),父卒,即王位。翌年改元天定(一说天定之前还有利正、兴正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