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见“番汉合时掌中珠”(2265页)。
明代蒙古俺答汗兵临北京的事件。嘉靖十三年至二十八年(1534—1549),东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为解决农牧区之间的经济交流,以各种方式向明朝提出了数百次“通贡互市”的建议,均遭明世宗为首的顽固派
?—1710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噶尔长子。康熙二十四年(1685),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二十九年(1690),随军防御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三十五年(1696),随黑龙江将
清代在八旗内挑选一部分※余丁作为预备兵的称谓。初名教养兵,旋改为本称。饷额较披甲为少。原为扩大满族人丁食饷范围,以解决旗人(主要是满洲)生计的办法之一。雍正二年(1724),初设教养兵4800名,定各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1楼拍土地撒播种子7斗5升至1石。租种一楼拍土地,须交纳地租6斗。
汉代对巴郡、南郡境内诸民族的总称。又称※廪君蛮、※板楯蛮、及※梁瓠蛮。郡境约当今川东及鄂西北,境内有※濮、※賨、※苴、共、奴、※儴夷、※楯等族。皆从事农业,种植水稻。梳尖锥状发髻或剪发,住※干栏式房屋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②(260页)。
即“硬杆犁”(2192页)。
旧时文书加盖印信,分为两半,当事双方各执一半,查验骑缝半印,作为凭证。明代有调军勘合、军籍勘合。清代官吏使用驿站马匹,须查验邮符,称勘合。又官府文簿,编立字号,由上官用关防盖半印,称勘文簿。明清对少数
清末新疆喀什噶尔白山派头目。又称托合提·马木提艾来姆。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同治三年(1864),乘当地回族人民起义之机称王,占据喀什噶尔回城,实行宗教统治。不久,被柯尔克孜族封建主思的克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