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勐改流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约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前后,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勐缅长官司,土长官奉氏;勐撒巡检司,土巡检罕氏;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土巡检罕氏。明谢肇淛《滇略》,称三土司为“三勐”,遂相沿为俗。清乾隆十一年(1746),实行改土归流,在三勐地设缅宁厅,为通判治所,属顺宁府(今凤庆县)辖。于是“三勐为一”,土司被废。
拉祐语音译,意为“最大的官”,旧时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带有封建领主性质的部落头人和军事首领。在辖区内每年每户一人自备口粮为其无偿服劳役,如开田、犁田、插秧、中耕、收割等等,因路远或其他原因服役困难者
即“蒙古”(2323页)。
书名。明范守己著。“九夷”,本系中国古代统治者对华夏以外居处东方的一些族群的泛称。亦指中央王朝统治范围之外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本书将四川南部的少数民族归纳为九种,亦称九夷,即西番、僰人、摆夷、麽些、佫&
“宁贯”,景颇语,意为“野兽的腿”。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的山官利用政治特权对群众敲榨的一种方式。规定凡在某一山官辖区内的百姓,每当猎获到野兽和杀牲祭鬼时,必须送给山官一条后腿,表示承认受山官的管辖。所
? —1718清代哈萨克汗。一译脱卜柯依汗、泰吾坎汗。※扬吉尔(江格尔)汗子。长驻塔什干。派遣有名望代理人分管所属3个“玉兹”(区划名称)。执政时,首创把哈萨克古老氏族习惯法汇集成成文法《头克汗法典》
1281—1334元朝大臣。字止所、兼山。畏兀儿人。中书平章政事※阿鲁浑萨理长子。自幼好学,有远识。18岁,从丞相答失蛮入宿卫。至大元年(1308),任集贤学士,阶正议大夫,度量弘扩,以荐贤举能为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清代屯齐哈达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30里。
①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始于十世达赖喇嘛之父罗布桑年扎被封为一等台吉时。清道光四年(1824),其子格桑彭措袭爵,同年,获得原属布塘家族的宇妥庄园,宅第位于拉萨宇妥桥附近。后家族成员多有任僧俗官
亦称“峒首”、“峒官”。参见“峒僚”(1646页)、“峒”(1646页)。
1701—?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译车楞端多布、车楞敦噜布、策凌端多布、策凌敦多克。※阿玉奇汗之子。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六月,陪同阿玉奇汗会见清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