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语音译,“王”之意。渤海人在不同场合对其国王使用不同称呼:对面呼“圣王”,民间通俗称“可毒夫”,此为表笺用语。
清代掌管皇族事务的中央机构。顺治九年(1652),仿明制设立,位列内阁、六部之上。置宗令1人、左右宗正各1人、左右宗人各1人,皆于王公贵族中选任,掌皇族之政令,管本府之官属,凡※宗室、※觉罗,均受其管
明代蒙古太师、丞相的通称。蒙古语音译,意为“有权者”(复数)。指非成吉思汗家族的领主,即※赛特。拥有领地和属民,为※爱马克和※鄂托克的首领,并担任太师、丞相、宰桑等职务,故称为有权者。蒙古族当时实行氏
见“张格尔”(1181页)。
见“讷都六设”(921页)。
唐末继南诏之后建立的政权和国号,亦作“长和国”。唐天复二年(南诏中兴五年,902),南诏国(后期称大封民国)第十三世王舜化贞卒,清平官※郑买嗣(白蛮)乘机灭蒙氏王族,夺取政权,建此国号,都羊苴咩城(在
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山”。又译塔格。清代史籍多用以称天山南路诸山,如海都塔克、英额齐盘塔克等。今有的山仍沿用此称,如库鲁克塔格等。
古郡名。①秦始皇统一岭南后置。辖地含今广西百色、钦州、南宁、贵县、河池等地区及越南北部。治所一说在临尘县(今广西崇左),一说在象林县(今越南境)。居民有“骆越”或称“瓯骆”(今壮侗语族诸民族及京人先民
书名。元法令类编。《大元通制》条格一纲的残存部分。现存22卷,凡646条,约占原条格一半强。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民抗日救国团体。1940年1月由在延安的中国共产党西北工作委员会组织回民干部金浪白、马文良、马青年、苏冰等人共同发起,2月26日正式成立。金浪白、马文良、马寅(陕公)、马青年、苏冰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