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参看“扶尉”条。
① 官署名。原为尚书省全部,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此称,郎中更名司珍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称。② 官名。唐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司之一。员二人,正六品,属尚功局,掌珍宝钱货。宋、金、明悉
军官名,指偏将、裨将,与“大将”相对而言。《史记·郦商传》:“凡别破军三,降定郡六,县七十三,得丞相、守相、大将各一人,小将二人,二千石已(以)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制置三司条例司简称。官署名。宋置,为“制置三司条例司”的简称,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见《宋史·职官一·制置三司条例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刑部置,掌断罚追毁宣敕。
官名。北齐太子左卫坊属官,从七品上。
官署名。即“虞衡清吏司”。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制作皮革。《周礼·天官》“掌皮,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掌秋敛皮,冬敛革; 春献之,遂以式请颁皮革于百工; 共其毳为毡,以待邦事; 岁终,则会其
金代文散官之称。《金史·选举志二》说:“凡进士则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自余皆武散官,谓之右职,又谓之右选。文资则进士为优,右职则军功为优,皆循资,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
蒙古官名。又译作“扯儿必”,意为宰相,成吉思汗建国初置,后专指“内八府宰相”,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