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厩署丞
官名。即龙厩丞。
官名。即龙厩丞。
(1)宋代地方治安军之一。隶属于各地巡检司,与县尉司的弓手共同维持地方治安。(2)金代诸路军之一。司警捕之事。
①官名。主刑罚狱讼。《史记·五帝本纪》:“皋陶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实。”春秋晋、齐、卫诸国皆置。秦汉称廷尉,西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至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东汉献帝建安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从六品。
“左武伯中大夫”的省称。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由岭南广西道提刑按察司改名,设使、副使等,二十八年,改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辽北面宫官。掌长宁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设侍中等职。
官类名。太平天国对正职官以外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杂职官,分为朝内杂职官与军中杂职官两种。这类官员人数众多,各以其所主工作命名,其官称只表示工作性质而不表示官阶,所以须表明职同某官,如职同检点、指
官署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织染缎匹。设官有局使、副使各一人。
即“五计司”。
同“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