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钩匠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属官。设二人。掌为皇帝钓鱼准备渔具。
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属官。设二人。掌为皇帝钓鱼准备渔具。
文散官名。明置。文官正五品,初授。官名。金朝设此官,为文职正六品封阶,上称奉政大夫,下称奉议大夫。元代升为正五品。明朝正五品初授为奉议大夫,升授为奉政大夫。清朝沿用明制。见《金史·百官一·文官九品》、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太常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仁宗康定元年(1040),令兼领礼院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太常卿为太常寺长官,遂罢。
官名。北朝对代表国家出使到其他政权的首席使臣副手之称。一般冠以使命名号,如聘陈使副、聘齐使副等。
即“督捕清吏司郎中”。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镇兵将军等代旧四中郎将;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七班,与四中郎将并置。陈沿置,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如加为宣毅大将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设总办一人,由大元帅简任,必要时得设会办、坐办等以辅助之;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公署内分置
官名。①武臣。《诗经·周颂·臣工》:“嗟嗟保介,维莫之春。”郑玄笺:”保介,车右也”,“介,甲也。车右勇力之士,被甲执兵也。”②农官之副。《吕氏春秋·孟春》:“天子新载耒措之, 参于保
官名。明、清礼部之副长官。明朝始设,一人,正三品,与左侍郎同佐尚书掌部务。清沿明制,定满、汉各一人,从二品。宣统三年 (1911),礼部改为典礼院,遂废。详“礼部左侍郎”。
官名。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代旧制仍设宁夏将军,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三月二十二日制定的《宁夏将军组织行政公署暂行章程》规定,宁夏将军兼辖满蒙各旗事务,置总务厅,分设蒙旗、文牍、会计、庶务四
即少府监,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改少府监。官署名,亦为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少府监为内府监,以内府监与内府少监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