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习领事
外交官名。见“驻外领事馆”。
外交官名。见“驻外领事馆”。
官名。金至宁元年(公元1213年)置军须库于外路,掌收储军须。设官有使,从八品;副使,从九品。
官署名。明朝掌管京师官吏薪俸、文移、勘合的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始置。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后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
官名。即内史令,隋炀帝大业十二年(616)改,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令,三年改中书令。官名。见“内史省”。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翰林院国史院官员,在监修国史下,实掌国史院事务。保宁八年(976),“谕史馆学士,书皇后言亦称‘朕’暨‘予’,著为定式”。(《辽史·景宗纪》)官名。辽国史院置,掌修国史,地位在
官名。清末置,为民政部副长官,员额左右各一人。
官名。明代置于州县,掌税收之事。参见“税课司大使”。
官名。北周置,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的属官,正三命。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御寝之禁。皆金甲,左执龙环,右执虎环长刀,并饰以金。”
州门下吏名。北魏置,见“记室从事”。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于诸州府置,以京官以上充任,领判官之职,助理郡政。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官名,简称“签书”或“签判”,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