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院长

院长

① 唐朝指御史台三院御史之为首者,分别主持三院院务,遂以其为御史之别称。见赵璘《因话录》卷五。②唐朝拾遗之别称。见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③唐朝翰林学士院之翰林学士承旨。《新唐书》卷一三 二《沈传师传》:“召入翰林(院)为学士,改中书舍人。翰林缺承旨,次当传师,穆宗欲面命,(传师) 辞曰:‘学士院长,参天子密议,次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愿治人一方,为陛下长养之。’因称疾出。”④宋朝俗称都城内辑事人为院长。⑤书院之掌教。宋元书院之掌教曰山长,清乾隆三十年(1765)改山长为院长。至清末仍名山长。详见“山长”。⑥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长官,主管院事,简任,有副院长佐之。详见“法制院院长”、“弼德院院长”。


官名。1、唐代称翰林院学士承旨为院长。《新唐书·沈既济传附沈传师》:“翰林缺承旨,次当传师,穆宗欲面命,辞曰:学士、院长,参天子密议,次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

2、宋代称军史节级为院长。《水浒全传》第三十八回:“那人是谁?便是吴学究所荐的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院长戴宗。”宋时,金陵一路节级,都称呼“家长”;湖南一路节级,都称呼“院长。”

猜你喜欢

  • 侍左侍郎

    官名。南宋光宗绍熙三年 (1192) 始置,命他官兼摄,掌侍郎左选之事。官名。宋置,见“吏部侍郎”。

  • 考工令

    官名。汉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更名考工室令置,属少府。新莽更名共工。东汉仍称考工,转属太仆。秩六百石,有丞二人。主作器械,以兵器为主,成则上交执金吾入武库; 兼作青铜器、漆器及织绶诸事。西汉时下

  • 乾文阁学士

    官名。辽置,属南面朝官,咸雍五年(公元1069年)王观曾任此职。

  • 城监

    官名。南朝梁于石头城、琅邪城设,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 典寺署

    官署名。北魏始置。北齐沿置,设令、丞,隶鸿胪寺。管理佛教寺庙僧侣。辖僧祗部丞一人。

  • 同知审官院事

    官名。金署,为审官院副长官,从四品,位在知院下,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见《金史·百官一·审官院》。

  • 王内史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内史掌治国民。成帝省内史,更令相治民。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

  • 盛京银库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 (1658) 置。设掌关防郎中一人,副关防一人,司库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为经会司掌管银钱之收藏。

  • 直事小史

    官名,为郡县小吏,汉置,掌杂务,随事所遣,有固定职事者称直(值)事小史。《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注:“《汉官》曰: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 学部咨议

    官名。清末学部之顾问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非实缺,无定员。分四等,一等视丞,二等视参议,均由学部奏派,三等视郎中、员外郎,四等视主事,均由学部委派。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随时咨询。该官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