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部右侍郎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军阶、品级、职掌均与陆军部左侍郎同。参见“陆军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军阶、品级、职掌均与陆军部左侍郎同。参见“陆军部左侍郎”。
魏晋南北朝时期诸公、军府幕僚佐吏通称。《宋书·礼一》“司徒、征北、镇南三府佐。”后世亦指知府之佐官,如同知、通判之类。吏员名。汉置,《居延汉简》10.32(甲34)为汉代张掖太守文书签署,府佐在守属之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依规定年限,经保举可调京职,并经考选可补授科、道或部属官职之例。明朝创行,清朝踵行,康熙(1662—1722)时有授御史者。曾定三年一举行,每直省或五员、三员、
官署名。①北齐隶太子门下坊,设内直监二员、副直监四员。隋朝改名内直局。② 隋初改殿中局置,隶门下省,设监二员、直长四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尚舍局,隶殿内省。参见“殿中局”。官署名。(1)北齐置
官署名。即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即典牧丞。
国民党政府国家机关中的人员来源之一。国家机关中被雇用的人员称为雇员,在国民党政府各种机关的组织法中例有“得酌用雇员”的规定。雇员无须经过铨叙或甄别,其员额不固定,职务多数是书记。雇员支领最高薪额服务三
公府诸曹之一。《左传·昭公十四年》记晋国“叔鱼摄理”,理即掌刑罚之官,由此推之,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
官名。清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置,掌库车回城事务,兼辖沙雅尔城(今沙雅)。属官有印房章京、粮饷章京、笔帖式等。
使职名。唐高宗仪凤(676—679)中始置,立四使: 南使有监十五、西使有监十六、北使有监七、东使有监九。其后增置盐州使,有监八; 岚州使,有监三。掌终岁巡按,以功过相除为考课; 其南使、西使各有丞三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为礼部的主官,全称为殿前礼部春官,设正、又正、副、又副四人。参见“朝内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