闾史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闾府文书之小吏。《礼记·内则》:“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闾府文书之小吏。《礼记·内则》:“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
官名。战国时楚有此官,掌占筮。屈原《卜居》:“竭知尽忠,而蔽于谗;必烦虑乱,不知从,乃往见太卜郑詹尹……詹尹乃端策拂龟曰:君将何以教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民众婚姻事务。《周礼·地官》: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官名。周设此官,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设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为“五兵尚书”的省称。魏置,五兵指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详“五兵尚书”条。见《通典·职官五·兵部尚书》。
即“编修中书条例司”。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指挥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袍”。
政区名。威海卫原属山东省文登、荣成两县辖境,清光绪初年辟为海军基地,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五月十三日中英订立租借威海卫条约后为英国所强租,至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经国民党政府交涉收回,同年十
官署名。(1)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经济;二、地方自治团体,其他公共团体的行政、经济;三、选举;四、贫民赈恤;五、罹灾救济;六、贫民习艺所
官署名,为御史台的别称。《通典·职官六·御史台》:“后汉以来,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掌刑罚书记的官吏。《国语·晋语七》:“无乃不堪君训而陷于大戮,以烦刑史。”顾炎武《经义述闻》卷二一:“刑史谓刑官之史,掌刑书以赞治者。”刑官下属小吏,掌刑书。《国语·晋语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