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标
清代由总兵统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清代由总兵统辖的绿营兵。见“绿营兵”。
官署名。又名“天财库”。明洪武十七年(1384)置,为内府诸库之一。初设大使一人,副使四人,二十八年改置左、右副使各一人。后又改设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收贮制钱以给赏赐。监
官名,汉置。汉朝三公、将军、州郡、司隶校尉皆分曹办公,曹的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史(或称属),分掌诸曹事。曹置从事,各掌一方面的事务。《汉书·外戚传·孝成赵皇后》:“司隶解光奏曰:臣闻许美人及故中宫史曹
官名,汉置,西汉初,承秦有中谒者令,汉武帝因游宴内庭,遂改中谒者令为中书谒者令,并置仆射。汉宣帝时弘恭为中书谒者令,石显为中书谒者仆射。仆射为令之副,与令共掌出入奏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
官名,为盐官令或盐官长之副,佐令或长收盐税。参看“盐官令”条。
科举制度。周始定为取士之法,取士可以进而仕之意。《礼记·王制》: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郑玄注: “进士,可进受爵禄也。”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
官场用语。宋朝,大臣有罪例不诛杀,而是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务,然后台谏官再上章弹劾,皇帝依奏降旨,择日宣麻再降之。这种渐次行贬,称为剥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大臣有罪,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位,再由
官署名。①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曹操置于丞相府,设掾属。典司法刑狱。《三国志·魏武纪》: “夫刑,百姓之命也,而军中典狱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军死生之事,吾甚惧之。其选明达法理者,使持典刑。于是置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驯养鸟类动物,以供祭祀用牲及饮食膳羞。《周礼·夏官》:“掌畜,下士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养鸟而阜蕃教扰之。祭祀,共卵鸟。岁时,贡鸟物。共膳献之鸟
官名。北魏置,为追捕寇盗而设。《魏书·张赦提传》: “赦提应募求捕逐,乃以赦提为游徼军将,前后禽获,杀之略尽。”
国立学校名。北齐改四门小学置,隶国子寺,设博士、助教各二十员,教授学生五经文字。隋朝沿置,博士、助教各五员,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朝国子监置,亦称“四门馆”。官学名。北魏始置四门小学,属太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