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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坊使

官名。唐朝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称内酒坊使,掌内酒坊之事。后复旧称,且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废。


官名。唐设酒坊使,宋初称内酒坊使,后又改称酒坊使,掌如式造酒。见宋代高承《事物纪原·宋朝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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