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狱
监狱名。汉始置,《汉书·义纵传》载:“于是徙纵为定襄太守。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二百余人。”同书《严延年传》载:“还为涿郡太守,遣掾蠡吾赵绣按高氏,得其死罪。绣见延年新将,心内惧,即为两劾,欲先白其轻者,观延年意怒,乃出其重劾。延年已知其如此矣。赵掾至,果白其轻者,延年索怀中,得重劾,即收送狱。”沈家本《狱考》按:“观此二传,郡亦有狱,史不具也。”
监狱名。汉始置,《汉书·义纵传》载:“于是徙纵为定襄太守。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二百余人。”同书《严延年传》载:“还为涿郡太守,遣掾蠡吾赵绣按高氏,得其死罪。绣见延年新将,心内惧,即为两劾,欲先白其轻者,观延年意怒,乃出其重劾。延年已知其如此矣。赵掾至,果白其轻者,延年索怀中,得重劾,即收送狱。”沈家本《狱考》按:“观此二传,郡亦有狱,史不具也。”
即“岁试”。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学道或学院巡回所属,以岁考考校生员的学业,考试成绩按六等计分,三科不考者,褫革衣衿,请假与游学则不在此例。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
文书名。清朝中央各部院间所使用的平行文书之一。
官名合称。即征东、征南、征西、征北将军。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中曹操置,三国魏沿置,二品。晋朝、南朝宋三品; 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之二十三班; 陈二品、秩中二千石。北
官名。见“内翻书房”。官名。清置,为内翻书房的主官,见“内翻书房”。
官名。元朝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名。即户部勾当公事,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户部勾当公事”。
见“发运使”。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猛拽刺军。设详稳等职。
官名。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顺治十一年(1654)设,满洲、汉军各一人,后改满、汉各一人。掌督捕逃人事。康熙二年(1663)改隶兵部。三十八年,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