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械总监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 其军阶为中将, 总掌海军造械事务。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 其军阶为中将, 总掌海军造械事务。
宋朝军职名。五代后周,殿前司骑兵铁骑军和步兵控鹤军各分左、右厢,设铁骑控鹤四厢都指挥使总领之。宋太宗时,铁骑军改捧日军,控鹤军改天武军,设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为统兵官。徽宗政和四年 (1114) 定为
官署名。清末京师司法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内外城工巡局发审处设,直属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掌京师民事、刑事诉讼事宜,重大案件咨刑部处理。辖看守所、待质所。置五品正审官,总理厅务。三十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男同为从五品。
唐宋诸寺监卿、少卿、监、少监总称。卿与监又称大卿监,少卿、少监称少卿监。北宋前期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为职事官。
女官名,汉置。《汉书·文帝纪》:“孝文皇帝,高祖中子也,母曰薄姬。”注:“臣瓒曰:《汉秩禄令》及《茂陵书》姬并为内官也,秩比二千石,位次婕妤下,在八子上。”《汉书·张敞传》:“令后姬得有所法则,下臣有
官名。又称“中军司马”。春秋时晋国置。晋国上、中、下三军皆设司马。元司马为中军的军法执行官。大夫爵。《国语·晋语七》: “(晋悼公)知魏绛之勇而不乱也,使为元司马。”韦昭注: “元司马,中军司马。”参
官署名。即茶场司。参见“都大提举茶马司”。
官名。清代理藩院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清吏司各置主事为司官,其地位在郎中、员外郎之下。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
官名,元世祖至元三十年(公元1293年)置,属宣课提举司,从七品,掌果木市税收。其佐官有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从九品。见《元史·百官志一》。
官名,汉置为大司马属官,掌选署功劳等。《后汉书·王霸传》:“及光武为大司马,以霸为功曹令史,从度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