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课司
官署名。明初地方税务部门。各设大使一人,从九品,掌所在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后改府所属为税课司,县所属为税课局。
官署名。明初地方税务部门。各设大使一人,从九品,掌所在商业税及财产税的征收。后改府所属为税课司,县所属为税课局。
十六国夏置。《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乃于长安置南台, 以璝领大将军、雍州牧、 录南台尚书事。”职类录尚书事。参见“南台”。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时代,刺史常带将军,其佐吏除承汉以来的丞与功曹,主簿,诸曹掾、史之外,仿州军府之制,多置参军。其军事重地或郡当边区有少数民族者,亦置军府,如会稽、丹阳、吴郡、吴兴、琅邪、高阳、宣城、
官名。明朝始设于各府州县,为茶引批验所之主官,掌批验茶引事。下设副使一人。清沿置,仅于江苏江宁府设茶引批验所,置大使一员,例以吏员除授,品秩未入流。
内职掌名。唐置,属司天台,掌击漏钟,与典鼓合置三百五十人。太子率更寺亦置十二人。
郡门下及诸曹吏名。东汉始置,《后汉书·百官志五》说:郡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是干与书佐均为主文书之吏,在郡府中分置于门下及各曹,干地位在书佐之下。《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谓河南郡有门
官场用语。宋朝选人初得举状称破白,最后一状凑足举主员数称合尖,如造塔上顶之意。
宋朝侍郎右选郎中、员外郎通称。
官名。北周置,正四命,为胥附中大夫的副职。任此职者见《隋书·于仲文传》:从父弟玺,“起家右侍上士,领右羽林,迁小胥附。”参见“胥附中大夫”。
宋朝士名。徽宗政和八年 (1118) 置,以赐在学选人,正九品。
散官名号。明洪武十年 (1377) 置,以授光禄司监事中庖人出身者。三十年改司为寺,官制仍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