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务大臣
官名。全称为“川滇边务大臣”。清末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专管移民垦殖之事。所属有书记等官。
官名。清末置,掌理边防事务。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督办广西边防事务”名义任命。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任命督办川滇边务大臣。
官名。全称为“川滇边务大臣”。清末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专管移民垦殖之事。所属有书记等官。
官名。清末置,掌理边防事务。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督办广西边防事务”名义任命。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任命督办川滇边务大臣。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一旦触君主之怒,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为明代秕政之一。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七等。位在固山贝子下、奉恩辅国公上。爵名,清朝置。清朝的宗室封爵分为十二级,奉恩镇国公为第五级。这十二级是: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其职掌为佐大尼仓管理征收钱粮。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掌收发支搭天棚等所用苇席、竿、绳等物。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掌收发支搭
官名。清朝礼部会同四译馆之属官。乾隆十三年 (1748) 设,一人,汉员,正九品。於序班内升用。掌治接待贡使馆舍之事。
官名。宋朝扬州、福州等大都督府,若都督缺,则置知府事一人,总领府事。
官名。见“公府田曹”。
即副职,正官的佐属,犹今之“第二把”,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三国志·魏书·明帝纪》:“进同谋略,退为副佐。”
女真部落与军事组织称谓。金建国前,“猛安”为女真部落统军首长,“谋克”为氏族长。建国后,诸军由猛安、谋克逐级统领。初制三百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后来减少到二十五人为一谋克,四谋克为一猛安,一谋克
官名。突厥置。为突厥王的侍卫之士。是突厥语的音译,意译为狼,因突厥人自称为狼的后裔,故名此以志不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