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驾司主事
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之一,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员外郎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他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事;清朝末年废。参看“车驾清吏司”条。
官名。明朝始设此官,为车驾司官员之一,与车驾司郎中、车驾司员外郎共同掌管鹵簿、仪仗、禁卫、驿传、厩马等事。清朝沿用明朝官制,也设此官,他与车驾司其他官员共同掌管驿传、邮符、牧马等事;清朝末年废。参看“车驾清吏司”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司射下大夫属官,下设司仗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司仪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掌接待宾客,摈相礼仪。《唐六典·鸿胪寺》说:“汉大鸿胪有治礼郎,后魏太和十五年(公元491年)置司仪官。北齐鸿胪寺统司仪令。后周司仪上士一人,中士二人
农矿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农矿部为保持农产物信用及价格,防杜病虫害输入及检定肥料品起见,设立农产物检查所。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六月公布的《农产检验所检验条例》规定,所内分设四课:第一课,掌
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 属于贤良忠直类。始于康熙六十一年 (公元1722年),雍正帝即位,诏直省各府州县卫各举察之,赐六品服被召用。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浙江、直隶、福建、广西各荐举二人,用为
宋朝学校斋名。太学生严重违反学规者,即入此斋反省。徽宗崇宁元年(1102)罢,其“不率教”者转入辟雍。辟雍废后复置。州学亦置,上书获罪士人与三舍生讥讽时政者,遣回原籍,于此斋听读。南宋时,诸王宫学亦设
元置,属徽政院。设院使、副使、局副各一人,相副官一人。
官名。唐朝军器监弩坊署长官,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出纳矛矟、弓矢、排弩、刃镞、杂作及工匠。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各佐领内额设之职官,由本佐领下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
官名。西汉置,属太常(奉常),为太宰令副贰,助令掌管宫廷宰工鼎俎馔具及祭祀所用食物。北齐为太宰署副长官。官名,俸二百石,为太宰令的佐官,助令掌宰工等事。参看“太宰令”条。
内命妇位号。南朝梁于东宫置良娣、保林为二职,为太子之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