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议司
官署名。北宋钦宗靖康元年 (1126) 四月置,隶尚书省,掌讨论朝廷旧法得失。以宰相、执政提举,侍从官为参议,又设检讨官,下分六房分头讨论。五月即罢。
官署名。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四月置,掌讨论过去法制得失。以宰相提举,侍从为参议官,余官为检讨。同年五月罢废。
官署名。北宋钦宗靖康元年 (1126) 四月置,隶尚书省,掌讨论朝廷旧法得失。以宰相、执政提举,侍从官为参议,又设检讨官,下分六房分头讨论。五月即罢。
官署名。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四月置,掌讨论过去法制得失。以宰相提举,侍从为参议官,余官为检讨。同年五月罢废。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都监之下。掌东阁内禁令,省察宫人廪赐给纳诸物,管辖侍人。秩从九品。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任。承掌院、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官名。清末置,属典礼院。掌朝会、庆贺、册立、册封、大婚、巡幸等事项。所属有鸣赞、序班、佥事、录事若干人。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一人,正三品。正参领充,简放。掌筹计全军卫生医药事宜。唯平时不编军,故不常置。
官名。即“考功清吏司员外郎”。
官署名。简称车驾司郎中。明清兵部车驾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驾部郎中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车驾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以
清代兵部内部机构。清沿明制置,掌收外省衙门送达的文书,编号登记,分司办理;并稽察提塘官的勤惰,管理本部吏员、役。设司务满、汉各一人,经承二人。
官名。三国魏置。掌出征时督运军粮。隶御史台。六品。位高于督军粮御史。《三国志·杜袭传》“及(文帝)践阼,为督军粮御史,封武平亭侯,更为督军粮执法。”官名,三国魏置,属御史台,战时掌督运军粮。《三国志·
官名,三国蜀置,掌参军事及丞相府诸曹事。《三国志·蜀书·杨仪传》:“初,仪为先主尚书,琬为尚书郎,后虽俱为丞相参军长史。”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四品,协参领充,奏补。掌考查全镇马匹卫生医药等事。
清代科举之制,凡生员参加科试、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称为录遗,意为录取遗才,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