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礼局
官署名。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 尚书省置,以执政兼领,下设详议官,掌议定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遂罢。
官署名。宋置,掌“凡礼制本末,皆议定取旨。以执政监领,有详议官二员。”见《宋史·职官一·议礼局》。
官署名。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 尚书省置,以执政兼领,下设详议官,掌议定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遂罢。
官署名。宋置,掌“凡礼制本末,皆议定取旨。以执政监领,有详议官二员。”见《宋史·职官一·议礼局》。
西周时期对执政重臣的称谓。 《簋铭》:“命汝司成周里人,及者(诸)侯、大亚、讯讼罚。”
官名。西汉置,隶光禄勋。居宫禁中,与五官、右中郎将分领中郎,更直宿卫,协助光禄勋考核管理郎官谒者从官。秩比二千石。一说专掌谒者。多由外戚及亲近之臣充任。东汉领左署中郎、侍郎、郎中,职掌训练、管理、考核
官名。隋文帝置礼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礼部员外郎。
即东、西、南、北中郎将的合称。详见各条。官名合称,即东中郎将、西中郎将、南中郎将、北中郎将。详见各条。
见“宝源监”。
礼部祠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承务郎。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两次随本司改名司禋员外郎(一说玄宗时改名职祠员外郎),寻各
大理寺别称。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北齐设大理寺,掌刑狱,其后历代相沿。因而泛称掌刑狱的官署为法寺。唐陆贽《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谨案国家法典,没入官产,唯有两科,一谓奸赃,一谓叛逆,皆须先鞠犯状,审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十六年裁归内监局,本年改归工部。初以虞衡司员额管库事,乾隆十九年(1754)改为制造库郎中,设满洲二人、汉一人。下设司库、司匠各二人,库使二十二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0) 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等号。
官名。明清之仓官。掌地方仓庾之事。明朝设于府者为从九品,设于州县者未入流。清朝隶布政使及各府者为从九品,隶州县者未入流。官名。仓大使之设始于元,主管官仓。明代有布政使司仓大使、府仓大使,秩均为从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