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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

元代考课官吏的方法之一。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定计年之法, 对于各种官吏,均数计年月以考其殿最,迁转依据皆以日月为准。内任以三十月为满,外任以三岁为满,钱谷典守以二岁为满;而理考通以三十月为通则。官吏考数由吏部定拟,从九品历三任升从八品,正九品历二任升从八品,正八品历三任升从七品,从七品历三任呈省,正七品历二任升从六品,从六品通历三任升从五品,正六品历两任升从五品,从五品通历二任及历上州尹一任方入四品, 正从四品通理八十个月升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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